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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报资讯】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积极推动“交房即交证”全面铺开

发布时间:2023-06-19 16:42:03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升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效率,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6月14日,驻马店市住建局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全面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并常态化运行。

《通知》明确了“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范围。2023年7月1日起,中心城区所有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纳入工作范围;中心城区2023年7月1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目前在建在售的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交房前取得竣工验收,具备“交房即交证”条件的也应按要求纳入工作范围。

《通知》对现有预售许可、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进行了优化调整。2023年7月1日起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住建部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交房即交证”告知书,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交房即交证”承诺书;修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将“交房即交证”内容写入《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纳入“交房即交证”工作范围的项目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60个工作日内,由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交房前20个工作日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依申请1个工作日内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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